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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关系解除,还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吗?

2024-06-20 09:22:39 admin
劳动关系解除,不能免去公司继续支付的义务,因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不属于劳动工资报酬,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,不同于劳动关系,所以劳动者有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权利。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。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,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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