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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停车位到底属于谁?

2024-06-25 10:16:53 admin
业主买了小区停车位,就彻底这块地了吗?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,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前一种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经过规划的车位,此时无论车位在地上还是地下,都应该属于开发商所有,出售、附赠或出租的都是该车位的使用权。而后一种则可以理解为规划之外的车位,比如,老小区车位规划有限,业主不得不在此之外的业主共有区域自行划分停车区域,这些车位属于业主共有,开发商没有所有权。

另外,业主在购买或者租赁车位时也要注意车位的性质。产权车位可以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,属于国家人防工程的人防车位只可以出租,公摊车位不能卖也不能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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