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方普法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三方圈 > 三方普法 >

签完合同付完钱,房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吗?

2024-11-07 10:42:12 admin
一、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法律要求

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必须依法登记: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这意味着,购房者在支付房款后,必须完成房产登记手续,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。

房产证的重要性: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,只有拿到了房产证,购房者才能证明自己对房屋拥有所有权。因此,购房过程中,办理房产证是不可或缺的一步。

二、未完成过户手续的风险

房屋所有权仍在原房主名下: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,即使购房者已经支付了房款,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在原房主名下。在这种情况下,原房主仍然可以对该房屋进行处置,甚至可能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。

法律纠纷的风险:由于房屋所有权未转移,若原房主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,购房者可能面临法律纠纷的风险,无法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。

三、应对原房主不配合的措施

协商解决:首先,购房者应尝试与原房主进行沟通,催促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。

诉讼途径:如果协商无果,购房者可以直接将原房主起诉至法院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,配合办理过户手续。

追究违约责任:在诉讼中,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,要求原房主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相应损失赔偿。

 

三方圈SANFANG

上海市三方律师事务所

©2022-2023上海市三方律师事务所
沪ICP备20019542号-1

全国热线:4007805805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界广场浦东南路855号2层2A-2-2室
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8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层

咨询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