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婚前财产
婚前财产是指婚前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。许多人误以为婚姻的持续时间会影响婚前财产的性质,但实际上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婚前财产除非发生特殊情况,如赠与或混合,否则始终属于个人财产。例如,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或车辆,即使结婚多年,也依然属于个人财产。
二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
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因工伤、意外伤害或其他事故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,这笔赔偿金属于受伤方的个人财产,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。需要注意的是,为了避免混淆,建议将这笔赔偿金单独存放,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合。
三、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
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,如衣物、化妆品等,通常属于个人财产。但是,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物品,如钻戒、名表、名牌包包等,如果是在婚后购买,可能需要根据购买时的资金来源和经济情况来判断其属性。在离婚时,这些昂贵物品可能需要进行分割。
四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的个人财产
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,那么该财产即为个人财产。若未明确指出,婚后获得的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为确保遗嘱或赠与合同的效力,进行公证是一个明智的选择。
五、婚内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或婚内财产进行明确的份额划分。如果双方签订了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,那么在离婚时,财产的分配应按照协议内容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