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情简介
该案件系一起父子共有房产的分割纠纷。
原、被告系父子关系,父母早年辛苦打拼在上海核心市区买下了几套房屋,登记在一家三口名下。母亲去世后,房产由父子俩共同继承。
父子俩约定将其共有的位于A路的70平小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,父子俩共有B路一套140平米的学区房。
之后,父亲因年迈想财产独立,与儿子置换房产,父亲独得70平的小房产,儿子独得140平的房产。多次协商未果,父亲起诉要求分割财产。
二、案件难点
一审原告(父亲)起诉后,应被告要求撤诉过一次。
一审期间被告不同意分割财产,法院判决分割财产。原告的真实意图是通过房屋置换拿到小房子的产权,分割财产只是权宜之计。如果被告不同意,也只能通过判决分割房产拿现金了。
三、办案经过
三方律师分析本案案情后,认为在本案中原告可以通过诉讼分割、拍卖房产的方式来以诉促调。
即使分割财产,被告名下仍有70平的房产,其居住权仍有保障。被告肯定不愿意自己现在居住的140平的学区房被分割,被拍卖。助原告通过法律威慑和人的趋避心理来促使被告作出选择,促使其接受原告的房产置换方案。
四、办案结果
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,判决分割、拍卖140平的共有房产。被告不服上诉,二审开庭后法官当庭释明法理,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,将会维持原判。被告无奈,表示会认真考虑,接受原告的调解方案。原告以诉促调,以分割共有房产来达到置换房产的目的基本实现。